我夫妻二人都是退休职工,2005年因我丈夫患脑出血等意外变故把仅有的住房卖了,几年来一直租房.在此期间我先后被迫搬家三次,房子越搬越小,地点越换越远,房租越来越贵,让我家的生活负担越发沉重.今年,市政府扩大了经济租赁房租补贴和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让我看到了老有所居的希望.
我于8月份向我的户籍所在地东丽区万新街办事处提交了经济租赁房租补贴申请,并于8月31日向相关部门递交了所需证明资料,当时,接收资料的同志告诉我等候通知,但是直到现在,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音信皆无. 希望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帮我了解一下我的申请是否已经受理结果如何?谢谢!
贾春丽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2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