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次反应万新村四区12号楼底商私自盖小二楼,每次综合执法过来他就会停工,但是综合执法走后马上开工,现在私搭的二楼主体结构已经建完,泡沫板已经封顶了,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而且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请领导及时处理,拆除违章建筑,还居民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谢谢!
尊敬的朱先生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区综合执法局五大队在接反映问题前,已于2011年11月06日在相对人正在施工时予以制止停工,该违章约50 m2,由于钢架结构直接焊接在一层的房顶上,由于涉及专业知识,贸然拆除会影响一楼房顶防水及安全,目前暂时未将其拆除。五大队执法人员便当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将违章自行拆除。在履行程序过程中,违章相对人趁深夜执法人员下班之机,将违章连夜盖起成型,且违章位于房屋楼顶,一楼大门紧锁,四周无法攀爬,为执法工作造成极大困难。目前大队正对该违章履行程序,并督促其自行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政府
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