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建交委领导:
我居住的融科贻锦台小区是今年11月入住的新小区,供暖单位为塘沽金达热力公司,目前入住的小区居民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供暖费。按照2011年天津市关于供暖的规定,11月15日供热企业应正式供暖,但截至目前小区仍未供暖。本小区居民已与金达热力公司联系,金达热力答复是小区物业的问题;与小区物业联系后,物业答复为热力公司问题。目前供热公司与物业相互推诿,居民供暖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天气渐渐冷了,请建交委领导设身处地为我们着想,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小区供暖问题,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鉴于相关工作人员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在此不再赘述。
特此回复。
滨海新区政府
201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