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少军”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工资和工作时间”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尊敬的"李少军"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关于"谦德食品有限公司未按照劳动法发放职工工资、加班费等,且未给职工缴纳保险"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2011年8月31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对此案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如下:经查天津谦德食品有限公司确有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部分工人工资水平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对天津谦德食品有限公司下达整改决定书,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合理安排工人工作时间,提高工资水平。并且对天津谦德食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杜志玲进行批评教育。现该企业已按照要求及时改正。
此次再次收到信访件,依照投诉人所留新的联系电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立即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多次拨打均不接听电话,故无法与投诉人当面反馈处理结果。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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