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问一下,我是84年出生的,今年28周岁,我出生的那年我父母就办理了独生子女证了,一直没有什么补助或政策,我想问一下到底有没有有关的生子女的政策或者是补助?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与您联系,电话关机。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个子女后至子女年满十四周岁之前,可以凭有效证明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十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城镇居民,有工作单位的,由夫妻双方就业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无工作单位的,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分担。不知道您的情况具体是什么样的,若您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您向市人口计生委咨询,电话83605347.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