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北辰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已经办完过户手续,当时签协议时有附加约定,房主在12月15日之前将户籍迁走,并押了3万元作为约束,可约定交房的期限已过,但对方在并没有将户口迁走的情况下要求我将押金给她,并拒绝交房,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胡卫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