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去年8月份申请房补。至2013到期,没想到今年国家又有了新的政策公租房。现在我也想办公租房可是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必须到法院与甲方解除租赁合同。房管局看到法院的解除的证明才给予办理,我想问一下怎样去法院办理。它的程是什么? 急盼 多谢
高雅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1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