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研究生学历,在天津工作,今年办理人才引进落户天津市集体户口,我爱人和孩子户口都在外地(05年结婚的),另外我爱人也在天津工作,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投靠落户?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待您在津落户满三年后,您爱人可凭书面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婚姻证明等到属地公安机关按人才家属政策申报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