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塘沽区新港6号路3号的天津港中集振华物流有限公司就借着金融危机为由,把员工应享的很多福利都取消了,别的不说了,就光是加班费一直都没有,周六日节假日全都是义务上班,更别说两倍三倍工资,从来没发过,嘴上总说能倒休,这三年来的加班基本上全都白上了,倒休也是表面的上说能,其实很多部门根本就倒休不了,夜班费还是要从晚上六点开始算起,加一小时才给五块钱,每天从早上八点半要上到晚上六点,还经常要加夜班,中午也不歇息,六日还经常要上班,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让普通员工别再白干活拿不到加班费了,国家规定总是落实不到实处,工人们就靠这点钱活着啦,物价太高了,希望能尽快解决
尊敬的网友:
您好!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享受国家和我市的福利保险政策。
1、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
2、凡企业三班、两班和一班制22点或22点以后生产和工作至次日早6点或6点以后下班的职工,可以享受夜班津贴。夜班津贴的标准,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不低于10%的比例计发。2011年的夜班津贴标准为14.4元。夜班津贴发放条件:夜班工作必须满7个半小时;必须完成当日的生产、工作计划和任务。
3、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加班费,职工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或到监察部门投诉。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