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本市非农业户口,我在天津市名下有住房,2008年结婚。老婆是外地非农业户口,硕士研究生学历,。她现在是外地的教师,现在想将她的户口落在天津,并在天津找工作。请问是否符合天津政策。如果符合如何进行转移。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16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