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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同志,您好!我是知青子女,母亲是68界的知青,上山下乡在山西,后来随父亲到山东生活。我们家两个孩子,弟弟在之前知青子女返城时户口迁回了天津, 我是1999年到的天津,一直在天津打工10多年了,现在父母岁数也大了,我们想团聚在一起生活,正好政府有政策,知青是可以把户口迁回来的,同时也就把我的户口带回来了!
从2009年开始,我们就按照知青返城要求准备的材料开始从天津市河西区土城派出所开始申报,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历经个种刁难,我没结婚,派出所不相信,当地派出所开了证明也不行,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找公正处公正,才算完事。报上去半年后,又说材料有问题,妈妈从天津迁出时的出生日期和现在的不一样,我们又从当地派出所开来了证明,土城派出所的警官还是说不行,说不符合要求,。。。我们真的很无奈,当时我妈妈响应党的号召去支边,现在老了,想回自己的家乡和儿女团聚,怎么这么难呢!!!!
这就是现在天津市户籍部门的办事效率么,这就是现在办点事不托人走关系就不行么,还有天理么,,希望领导给予关注和支持!圆一个老知青的团员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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