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是2011年2月出生的,本人是天津集体户口,孩子生下来后也给上了天津的集体户口。当时没有给孩子办理医保,现在想给孩子办理2012年的医保。本人去居委会办理时居委会要求出具户口首页,本人身份证和孩子的户口页,同时还要求户口上标明孩子和我的关系。因为是集体户口,户口首页上的户主不是我本人,而在孩子和我本人的户口页上也没有记录我们父女关系的地方,我说用孩子的出生证明是不是可以,居委会不认可,他们就要求户口本上必须要有我和我孩子关系的具体体现,请问我现在该怎么操作才能给我的孩子办理医保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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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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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