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学专科毕业,在津有固定住房一所,已婚5年,配偶是天津人。
我本人已在天津工作11年了,有技师职业资格证及个人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一项;并且本人先后获得“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个人”和“天津市知识型职工”的称号,两项都是市级荣誉,一项是天津市总工会颁发的,另一项是天津市政府和市委共同颁发的,不知是否符合本市有突出贡献外来建设者来津落户条件。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1月1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已年满35周岁,结婚并在津居住生活十年,可到您爱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