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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委工作人员,您好!本人为西青区姚村景福花园的租户,于2010年4月26日入住,共购电3748度电,近期该处实行电表改造,电力公司拆卸原有电表,需要自己拿旧卡及合同到电力公司去换新卡,但是近
日,我去换卡时,工作人员却说我们欠3636度电钱,此事让人很诧异,我说我每个月都有买电啊,你们可以查询购买记录,工作人员说需要核实拆卸掉的旧表后,再确定。时隔数日,工作人员的答复就是旧表电子部分坏掉了,所以应以机械读数为准,但是我发现电表外观有破损,机械部分可能有人为破坏。我就此问题我有以下几点说明:
1.电力公司工作人员说电表的电子部分坏掉了,这是电力公司的事情,我并不知情,而且我是正常购电,现在小区都是预付费用电,水,气,我每个月都有购电记录。怎么可能欠那么多电呢,电表都使用有四年之久,都没有工作人员通知,这是电力公司的失职。既然电表坏了,你是不是走的太快了,假如这样,电力公司还欠我的钱呢。
2.电力公司每个月有人工抄表,如若电表有故障,应及时向用户反映,并及时更换电表,此为电力公司失察之责,不应由用户承担电表故障。况且用户每个月都有正常供电且有购电记录可查。
3.本人入住以来共购电3748度,据此推算每日平均用电约7度,此数远超居民平均用电数。
急切盼望您联合有关部门查实此事,给予本人以合理的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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