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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胡*   提问时间: 2011-11-04 18:08
 标题:有关旧电表更换过程中电表读数与实际购买读数不符的问题
内容:

    经信委工作人员,您好!本人为西青区姚村景福花园的租户,于2010年4月26日入住,共购电3748度电,近期该处实行电表改造,电力公司拆卸原有电表,需要自己拿旧卡及合同到电力公司去换新卡,但是近

    日,我去换卡时,工作人员却说我们欠3636度电钱,此事让人很诧异,我说我每个月都有买电啊,你们可以查询购买记录,工作人员说需要核实拆卸掉的旧表后,再确定。时隔数日,工作人员的答复就是旧表电子部分坏掉了,所以应以机械读数为准,但是我发现电表外观有破损,机械部分可能有人为破坏。我就此问题我有以下几点说明:

    1.电力公司工作人员说电表的电子部分坏掉了,这是电力公司的事情,我并不知情,而且我是正常购电,现在小区都是预付费用电,水,气,我每个月都有购电记录。怎么可能欠那么多电呢,电表都使用有四年之久,都没有工作人员通知,这是电力公司的失职。既然电表坏了,你是不是走的太快了,假如这样,电力公司还欠我的钱呢。

    2.电力公司每个月有人工抄表,如若电表有故障,应及时向用户反映,并及时更换电表,此为电力公司失察之责,不应由用户承担电表故障。况且用户每个月都有正常供电且有购电记录可查。

    3.本人入住以来共购电3748度,据此推算每日平均用电约7度,此数远超居民平均用电数。

    急切盼望您联合有关部门查实此事,给予本人以合理的解释!谢谢!

回复部门:市工信局   回复时间:2011-11-08 17:55   是否超时:否

胡先生: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已转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尽快给您一个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1年11月7日


    您好,现对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该户从2006年7月25日第一次购电,最后一次购电时间为2011年9月8日,总购电量为5810,2011年9月份更换智能表时该户机械部分指数为9431度,总用电量为9431度,该户属于用大于购故障表用户,需补电量3621度,电费1774.29元。计算方式:用电总量(机械部份指数)-总购电量=需补电量。

    根据供用电合同中的约定,电表的计量以机械数字部分计量为准。用大于购的故障发生也是经过多年形成的,此类故障属用大于购故障表,并且极不容易被发现。电力是商品,电力是能源,发生此类情况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补交电费。

   感谢您对我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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