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彩生活物业在小区内张贴了《关于收取物业费的通知》,其中有一段话使我们广大业主毛骨悚然“逾期缴费的业主,我司将有权按日计收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也不排除采取迫不得已措施催缴”我想问问,什么叫迫不得已措施催缴,这是赤裸裸的威胁,对我们广大老百姓人身安全的威胁,物业公司是为我们广大业主服务的,这种以威胁口吻,只为谋财,不干实事的物业,我们广大业主要怎样安居乐业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区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会按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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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11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中北镇政府了解情况。经与小区物业联系沟通,该小区物业公司在张贴《关于收取物业费的通知》中部分用语措词不当给居民造成了不必要的困扰,物业现已将全部张贴的通知收回。
201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