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退休教授,据说我们学校的上级领导单位是商务委,所以向贵处反应一下问题。
我于2006年在我院填写了‘房屋标准面积差额补发确认书’,院方确认了我应该补发44平米的房屋面积差额,相当于8万余元的现金。院方于2008年4月叫我去签证确认了这一总金额,并于2009年7月17日将1.2万元付给了我。至今2011年11月1日,就再也没有发放了。
我希望有关领导或者部门,可以协助调查一下不能继续发放的问题出在哪里。
谢谢!
李逵
李逵同志:
您好,收到你的留言后委里领导非常重视,咨询的问题已经交给我委相关处室进行阅处,并尽快与您联系,具体回答将在二次答复中回复,届时请您查看。
感谢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商务委 电子商务处
2011.11.15
您好, 现已和您进行电话沟通,学院已制定分年度解决方案,感谢您以予表示的理解。
同时,也感谢您一直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生活愉快!
天津商务委 人教处
201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