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84年9月上班至2009年10月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医疗保险全部交齐。工龄已满25年,自2010年1月开始领取失业金到2011年12月失业金期满。我想问自2012年如果本人不交职工医疗保险到退休时,能否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政策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的,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在经办过程中,社保分中心要在参保人员退休前将其账户激活,退休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情况您可咨询所属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