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夏阳溪韵的住户,我去年交供热费时,工作人员告诉我09年度没交费,当时不能交,而实际上我交过了,他说电脑没记录,让我找收据,我没找到,我去了三次没有交成。今年我办停热,工作人员查到我以前交过,去年没交,要交10年的滞纳金。我说明前面的过程,一个领导模样的人说应该让原工作人员开证明才说明你来过,我无法无语。当时快到办理停热的时限,我说你给我开个证明证明我因为这事我来过,他拒绝。我没有办法,只好交了滞纳金,但我觉得怨,如果去年我交时,工作人员电脑正常,当时已交完毕了。这事我通过12319反映,到现在也没有反馈。这叫什么事?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11月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我区有关部门已与您联系, 了解反映问题,按供热政策妥善处理。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