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原玉兰苑物业中体物业就将南门的门卫用房私自出租给一家房地产中介,这严重影响门卫的工作环境也给业主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进行处理,将小中介请走,公共用房要用在该用的地方,还业主一个安全的环境,谢谢!
尊敬的小杨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收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1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信后,我们立即责成房管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工作人员于2011年11月4日上午实地勘察和查阅该小区规划图纸,规划图内未发现您所指的门卫室。由于您所留联系方式无效,工作人员无法与您进行沟通,建议您直接向我区房管局物业办反映此事。
20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