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的供暖期已经临近,一个新名词“热能损耗补偿费”,非常“敏感”地跃入老百姓的视野。之所以“敏感”,是因为这一名词的出现直接与老百姓的钱袋子挂上了钩:“申请停供,要交热能损耗补偿费”。不供热还要收一定比例的取暖费,这事儿合理吗?这笔钱该收还是不该收?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赵文帅律师对热能损耗补偿费的决策过程提出几点质疑。
首先,热能损耗补偿费依据是什么?如果真的存在热能损耗,费用应该由谁来负担?
关于“热能损耗补偿费”,各地都没有准确界定。但一般认为:“每个用热户都是供热系统的组成部分,停止供热,会因热的传导性影响周边其他用热户的用热效果,其形成的热能损耗同时会加大供热单位的资源能量消耗。”...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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