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6年6月大学毕业后通过人才引进到天津工作的,现在已经在南开区买房并落户。我和我爱人09年3月在南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我爱人在天津工作但是劳动合同是与深圳的总公司签订的,我爱人的户口现在在湖北武汉,请问有什么办法能把她的户口迁到天津来,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3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