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0月2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蓟县公路客运站对此事进行认真核查。蓟县公路客运站领导高度重视,派运政稽查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首先我们对流星雨进行了电话回访,并对该车的GPS运行轨迹进行回放,发现该车当天确实从宝坻上了津蓟高速去的市里,乘客反映情况属实。
2.2011年10月27日下午,运政稽查人员对津AC3659号客车进行了停班处理,并现场对当事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开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3.经调查了解,津AC3659号客车擅自脱离班线在津蓟高速行驶并每人收取5元高速费,司乘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章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们对该车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对该车驾驶员,乘务员进行通报批评,停业整顿3天的处理。
今后,我们将加大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服务意识,以“三优三化”为目标,为打造和谐、顺畅、优质的客运环境贡献力量。
非常感谢“流星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蓟县公路客运站的举报投诉电话为022—29166305。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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