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爱人是天津南开区集体户口,我是陕西集体户口。现想租住在天津河西区,想办理一胎准生证。请问是否可在天津办理准生证,如何办理?将来孩子出生后的户口怎么办?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按照津人口计生委【2010】45号文件规定,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夫妻双方在本市居住的,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办理,除需出具夫妻双方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委会)出具的婚后怀孕第一孩证明、结婚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的材料外,外省市一方还需提供其户籍地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对于上户口的问题请您咨询公安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计生委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