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们是西青区杨柳青六街村民,因为拆迁无能力在本镇购房,因此于2001年10月在张家窝镇周李庄村购买闲置房一处居住。现接到周李庄村委会通知,凡是在本村买房的外来户于10月25日之前拆的给拆迁款14万元,25日后给10万元,不拆房的后果自负。我和孩子现在经济困难无能力买房,望领导为我们分忧解难,体恤我们的难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区已经收到并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会按时向您反馈办理结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10月3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张家窝镇政府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已经与您联系并向您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