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供暖费尚皇公寓物业规定业主必须在2011.10.28之前缴纳完毕。按28元/平方米(一般住户),30元/平方米(底商),如果在28号之前未缴纳完毕,则继续上调。请问国家是否有规定供暖费收取标准,是否有规定逾期不缴纳可以随意上调。
[附件1]
尊敬的“沈建美”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8日
尊敬的“沈建美”网友: 您好!供暖费收取标准问题可直接咨询县供热办,联系电话:28947151。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