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户口在河北省辛集市,我大学毕业后分别在天津落户,妹妹大学毕业后嫁到了河北省的获鹿县,目前父母均已退休,在原籍身边无子女照顾,现与我共同生活。请问我父母户口是否符合相关天津市的父母投子女的户口政策(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人员,身边无子女,他处无投靠条件,在我市有投靠条件的准予在津子女户口地落户。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和他处无投靠证明。),将户口可以转入天津?如可以该如何办理?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27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父母尚不能申报在津落户。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