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领导你好:我是一名参战人员,我今天去天津市医药学专家协会门诊部看病,交费时发现医疗补助标准没有提高还是10月前的25%,按照天津市有关文件10月后的补助标准应为60%,请问市发文件何时执行!再有,我的挂号费应是全免的,为何还交挂号费呢?谢谢您们!请给予帮助!谢谢。
薛军同志: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稍后答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我局优抚处的领导已电话联系您,具体解释相关政策。
201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