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河西工作,档案挂在河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今年9月工作调动到塘沽区,当时把档案调走时,没有在毕业生见习转正鉴定表上盖章,现在塘沽的工作单位让回河西人才盖章,但是当时河西人才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你档案调走的话,就不归我们管了,章我们肯定给你盖不了,现在塘沽的单位又要?咨询领导我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到河西人才可以办理毕业生见习转正鉴定表的相关事宜吗?如果不行,应该怎么办?到什么地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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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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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