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09年毕业的国家统招本科毕业生.由于毕业时没有接收单位,档案户口全部迁回河北老家。现在天津市找到正式单位,已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而且在北辰区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子在自己名下。请问我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吗?能直接去派出所申报户口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10月21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