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我们在天津市北辰区"快乐老家“购买了一套房子,买的时候他们都说是大产权的房子,而且合同上也注明是商品房,但是原来的销售员都被换了,现在再去问他们就说产权正在办理中,也就是说到现在位置,这个房子还是小产权,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是否能起诉,以什么名义起诉?如果要维权的话,我们应该找哪个部门?
另外,我们在买房的时候售楼员介绍的户型位置与合同上的不符合,也就是说买房的时候售楼员给我们介绍的是A户型,签合同的房号是101,结果我们在现场看房子的时候他们却说101是B户型,他们也承认是他们给搞错了,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起诉,以什么名义起诉?
田龙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