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港的区域性出租车司机,我们从大港载客去市里的话,经常有执法人员检查我们非法营运,我想知道我们在大港的客人去市里后空车返回,不在市里营运是不是合理,如果不合理合法?有什么依据?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有什么两全的办法可以解决?难道大港的客人就只能做交通车去市里吗?盼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0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这部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是本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在我市客运市场经营服务的客运出租汽车,均为市客管办审批许可的车辆。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