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相关领导:
您好!我想反映汉沽四季花苑二期违规交房的问题,具体如下:
我于2010年3月在汉沽四季花苑二期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1年5月30号之前,2011年6月,开发商通知于2011年7月30日去办理入住手续,但是到了以后才发现,他们没有办理入住许可证等相关的入住手续,属于违规交房,且房屋周边配套设施不合理,楼前堆满碎砖石,由于前一晚下雨,楼前积水达20多厘米,根本无法进入楼内,很多业主找到开发商理论,开发商的态度非常恶劣,声称:“钥匙你们爱领不领,就这样,有办法就使去!”,大家很气愤,大部分业主都没有办理入住手续。
后来我咨询过建委的工作人员,他们的态度很好,说开发商就是属于违规交房,我可以拒绝领钥匙,但是关于违约金要等到正式交房以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我也联系过开发商很多次,每次都是一问三不知,没有任何理由和通知,或是交房时间表,什么都不知道,至今无果。
老百姓花费几十万买套房子实在不容易,难道就要这样无限期推迟下去?我现在仍然还着贷款租房子住,压力极大,而开发商依然正常售房,毫无影响,请领导关注,帮我解决问题,另外,开发商这样无限期无任何理由不交房,政府没有办法吗?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退房?
期待您的满意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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