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10月19日
尊敬的郭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杨村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杨村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
一、坐落在小东庄平房的还迁地点:育才路以西,雍阳东道以北,胜利路以东,机场道以南。
二、房屋交付日期:从拆迁通知结束之日开始计算,时间为30个月。
三、分房及结算
1.还迁住房竣工验收合格后,选房时被拆迁户按所选房型面积分批分别以抓阄方式确定序号,再按序号一次抓出楼号、单元号、房号和储藏室号。
2.选房后,根据被拆迁户选房结果计算购房款,在规定的结算期限内,甲乙双方应按照《旧城改造工程平房住宅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旧城改造工程还迁楼房回购合同》及《旧城改造工程平房被拆迁户购房合同》的规定将有关费用一次性结清。
四、物业、暖气收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五、周边规划问题目前暂未确定,请注意咨询相关部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