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条件是什么?是必须在生育期间有单位给上生育保险才可以么?生育期间没有单位给上的,之前上的生育保险就作废不算了么?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如果符合“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规定的情况,因我市还没有出台实施细则,建议发生费用后保留相关票据,待出台文件后,根据具体规定实施。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