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2011年9月30日与原公司(天津市申达运报关行有限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现需要自己在塘沽劳动局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事宜,塘沽区劳动局相关部门需要递交《就失业证》,而在办理《就失业证》失业登记的过程中,需要去原单位注册地即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退工退档手续,由于我的档案一直存放在滨海人才市场,所以开发区人事局只能办理退工手续,无法办理退档手续。现在我已经办理了退工的相关手续,而我的档案现已从滨海人才市场提出在我个人手中。
现在的问题就是,当我拿着办理退工后的相关文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名册》和我的档案去塘沽区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时,工作人员告知还需要一份《工作单位退档通知书》,否则不予接收档案。于是又返回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工作人员说我的档案没有进过开发区所以不能给予开据相关文件,而没有此《通知书》塘沽劳动局又不接收我的档案以及办理失业登记。至此我已经往返两地4.5次了,仍没有解决办法。
现由于上述原因向相关部门求助!这个《工作单位退档通知书》到底怎么办理,我的档案又该怎么办?殷切期望贵处能提供相关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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