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有关领导:
您好!
我2004年从一所国家统招的正规院校毕业,本科学历。2006年7月份所在的一家私企才给予办理的社会保险。由于在毕业两年内没有找到合适的接收单位,户口和档案都签回了原籍河北保定。2008年结婚,丈夫的户口现在在天津东丽区新立街,有私产。现在我和所在的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我把个人的档案也通过单位放在了河西人才保存。2009年我想通过单位人才引进政策把户口签到天津,但是由于毕业两年后我的干部身份没有了, 此举没有行得通。
针对以上的基本情况,我想问问有关领导像我这种情况还有没有可能通过人才引进将户口落户我丈夫的户口处?还是必须通过配偶关系要等结婚10年之后才能够签过来?
恳请有关部门给予及时解答,不胜感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10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正式本科文凭,年龄如在35岁以下,又已在津企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且和丈夫居住东丽区新立街私产住房处,原则上符合人才引进在津落户丈夫户口处的条件,您可直接到新立村派出所申请人才引进落户。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