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领导曾回复“南孙庄村民在2012年之前将迁入新市镇还迁区”那是不是指今年年底呢?南孙庄的拆迁补偿是如何规定的?除了房屋以外是否还有其他补偿金额?如果有是怎样计算的?能不能说具体些谢谢
请领导回答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10月11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金钟街示范镇项目涉及南孙庄村村民住宅拆迁,拆迁后村民将迁入金钟示范镇还迁区。村民住宅房屋拆迁依据“东丽区整体村域房屋拆还迁规定”予以还迁安置。其他安置补偿待整体撤村时按政策一并实施。
金钟示范镇还迁房工程已于2010年正式开工建设,现还迁房主体工程已全部封顶,预计2012年底前将具备入住条件。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