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本人是住在东丽区大郑村的.但是户口是跟我母亲的在军粮城塘洼村的姥姥家.都是非农业户口.姥姥家要拆迁了.我跟妈妈的户口在一个本子上.姥姥的户口在另外一个本子上.因为母亲出嫁所以分开户口了.但是户口还是在塘洼村.跟姥姥的户口是一样的.只是分开2个而已.姥姥那的房子也没有房本.我想请问.到时候塘洼村拆迁有我和我母亲的一人30的平米数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1年10月10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并且在人均有效置换面积未达到30平米的前提下,可享受人均30平米的政策。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