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蓝印生参加天津市统一中考正取进入杨村一中,还要收取每年20000万的费用,(2011年减了1260元)。而红印考生却无需交费,既然天津的户政文件规定蓝印和红印享受同等待遇,为什么收费却不一样?是不是武清区教委可以不执行天津市的文件?
2、收费所出具的票据是一张一无税务专章,二无收费单位公章,三无收款人章的“三无白条”。这种票据本身就是违反财务制度的,请问违规收取的费用流到了哪里?
3、市领导一定很重视政府的诚信度和政策的一贯性,杨村一中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悖天津市的政策法规?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10月13日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杨村一中答复如下:蓝印生的收费是根据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的,一中收费不存在“打白条”问题,您可以拿现有的收据(或者复印件)到会计室核实换正式发票。具体事项请咨询一中(电话:59616888)。
谢谢!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