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先生: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我们将以二次答复的的形式及时予以答复!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10.10
尊敬的于先生: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并责成税务部门办理。现答复如下:1、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账目健全,可以查账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不能准确核算,则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核定(实际)收入*应税所得率*适用税率,其中商业的应税所得率为6%。个体工商户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2、原国税项目(城建税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防洪费%)。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11%
3、生产经营的场所还需要按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县城、开发区年年税额1.5元/平方米,其余区域年税额1元/平方米)计算方法:房产税应纳税额=房产原值*70%*1.2%(年税额) 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1元(或1.5元)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
20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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