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红桥区买套商品房,请问区领导和有关部门:新房没人住 第一年的供暖费可以不交吗? 如果可以 根据什么条文? 还有一个问题 也是新房没人住 第一年的小区物业费可以不交吗? 如果可以 根据什么条文? 谢谢您
尊敬的王树强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问题后,立即与区供热办和区房管局物业办联系。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条规定。因开发商对新建房屋供热系统最低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新建房屋在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暂停供热,其目的是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进行热态检验,以免因供热设施质量问题导致不热或其它问题,给用热户造成损失。小区物业费问题,区物业办将通过电话与您解释。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祝您工作顺利!
红桥区政府
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