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打扰您们了,我看到现在天津市所有的小区几乎都有不交物业费的问题,我建意天津市应该出一个关于物业费的管理条例,凡是不缴纳物业费的都应该负有法律责任,应该由公安部门去强制执行,他不缴纳物业费就是剥削其他的业主,这种事让人很是气愤,没有钱物业公司也不会给你服务的,这种人就得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现在建成的经济适用房、保障用住房的小区,几乎都有这样的问题,而且还有种菜的、养鸡的、破坏小区绿化的,希望能有一个部门专门管理一下这样的现象,我在此只是提个建议。
秋晨家园业主
陈小东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