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9月22日去蓟县,在河北客运站持残疾军人证购票时,被告之不能享受半价,只能全价40元。问其原因,说走高速不能半价。可我从蓟县返回时,仍走高速,蓟县客运站就可以享受半价20元,为什么都在天津市却两种不同规定。(车票我还保存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以二次回复的形式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0月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该工作人员是近期参加工作的,因对有关政策规定掌握不清造成了郭先生没有享受应有的待遇,在此表示歉意,客运站将多收的20元钱退还给郭先生(电话已联系)。客运站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教育,认真学习国家有关相关政策,为乘客服好务。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