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桥区北开花园小区的业主,请问一下,开发商当初承诺我们的小区是纯居住小区,现在有很多家都在搞商业经营,请问在住宅里能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如果不能办理在住宅里经营商业活动是否违法?
尊敬的段振华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立即与工商红桥分局联系,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允许利用住宅房屋从事设计、咨询、软件开发以及广告策划等技术含量高、从业人数少、与客户之间以网络或电话为主要沟通方式的服务行业,申请人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协议以及所在地居委会(业委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的证明文件,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红桥区政府
2011.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