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段**   提问时间: 2011-09-27 09:31
 标题:关于纯居住小区是否可以有经营户的问题?
内容:

    我是红桥区北开花园小区的业主,请问一下,开发商当初承诺我们的小区是纯居住小区,现在有很多家都在搞商业经营,请问在住宅里能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如果不能办理在住宅里经营商业活动是否违法?

回复部门:红桥区   回复时间:2011-10-10 17:19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段振华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立即与工商红桥分局联系,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允许利用住宅房屋从事设计、咨询、软件开发以及广告策划等技术含量高、从业人数少、与客户之间以网络或电话为主要沟通方式的服务行业,申请人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协议以及所在地居委会(业委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用房的证明文件,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核发营业执照。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红桥区政府

2011.10.10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建充电车棚、修消防设施、清楼道堆物 基层社区治理要谋实招、求实效
·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 能放心喝?
·公园公厕 可否对游客“友好”些
·老旧小区停车难题 怎么解决?
·空地垃圾总回潮 长效治理该咋办?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