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目前购买二套房需要先查询房管局的信息系统。
1.请问,如果个人名下仅有一套房屋产权,当他卖掉现有住房时,在房管局系统下原住房产权已过户给别人,那么房管局的系统里面是否就没有这个人的房屋产权记录了?
2.请问,如果个人名下有2套住房,其中一套还处在还贷期间,假设当他卖掉一处住房(或者2套都卖掉)后再次购买新房,从房管局的角度是否可以认定为2套房,而不是被限购的3套房呢?
3.请问,目前的限购政策有没有执行的期限?如果有的话,请问到哪年结束?
因为,听说天津市已经执行3套房限购的政策,所以非常关心,请房管局的领导能给予详细解答。非常感谢!
徐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28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