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在天津市红桥区先春园,孩子今年19岁,是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大一在校学生,2011年1月住院,经诊断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因为学校没有给予办理医疗保险,治疗费用成为家庭的负担,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我们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困难申请,得到帮助。4月份按照低保人员的保险比例为孩子申请了特困医疗保险。当时我们非常高兴,确实感受到了政府关怀的温暖。后来医院为孩子找到了配型,从入院至今治疗费已达80万元。8月底在血液病研究所结帐时,出现二个问题比较着急,特求助于贵处。一是医院只按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报了3.5万,大额医疗费救助没有得到;二是关于个人负担部分的救助,年报销封顶线为10万元,如何办理?找哪个部门?请有关部门和领导过问一下此事,万分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尽快联系相关部门后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29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已电话沟通来信人,解答了来信人提出的问题。
201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