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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冯**   提问时间: 2011-09-21 20:05
 标题:关于冯台土地流转款分配时间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你们好

    我是一冯台村民,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冯台村土地流转款户口掐定时间问题,据我们了解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时间是在2010年10月13日,可是我们村没有得到任何通知,户口掐定时间没有明确的时间,我的孩子是2010年7月30日出生的,可是他们说没在掐定时间之内没有权利分款,可是村里还有很多不合法的都能分到款,我想问问县里的解决办法,希望领导能给予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宁河区   回复时间:2011-09-28 12:0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1年9月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冯台村2010年流转给宁河现代产业园区土地,按照统一安排,流转土地时点日为2010年6月30日,您所反映的情况说明孩子的出生日已超过了时点日的界限,因此不包含在本次土地流转的受益人之列,所以不能享受受益款的分配。时点日的确定后已经通过各级会议通知到村内。土地流转合同签订时间也是在2010年6月30日,即时点日的确定时间。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造甲城镇人民政府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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