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是三口之家位于我市南开区白堤路白堤东里6-1-304,我家的房屋面积为 居室 13.3 厅 4.69 厨房 3.93
厕所 1.53 阳台 5.28 计租面积 23.45
计租面积和阳台面积之和为 28.73㎡,国家规定可使用房补的人均面积底限为12㎡,我家显然不够,请问,我们能享用吗,如何办理。我家是隶属南开区万兴街的。
高连华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