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住在红桥区河北大街北开花园6号楼31层,我的楼上即32层的下水管漏水,顺着下水管流到我的下水井里,继而又流到我的楼下30层的屋顶上。我们的房子是2010年8月交付使用的,按照协议规定,防水保修5年,上下水管道保修2年。我找到和泓房地产公司客服部,回答说,我们把工作都移交给物业了,连师傅都转给他们了,直接找物业吧。而和泓物业的维修人员检查后,承认水是楼上流的,但是,他们不管打开,让我们自己打开找漏水点。是谁的责任谁负责。我就不明白了,他们专业人员都找不到具体的漏水点,让我们住户怎么找呀。这好比马路上自来水跑水,先让市政公司把地面刨开,然后自来水公司再修理,有这样的道理吗?!目前,水还在渗着,他们也不闻不问了。请房管局的领导过问此事,帮助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刘春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9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