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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韩**   提问时间: 2011-09-21 10:54
 标题:一户一环改造引发的事端
内容:

    领导,您好!

    我住在南开大学西南村44号楼2门,今年6月份来了几个自称学校后勤的施工人员,如入无人之地般的开始在楼内到处打眼施工,说是要进行暖气改造,在楼内居民的询问和阻拦后停工,对大家提出的合理问题,没有一个管事的人出来解答,只有一个负责施工的小头目应付,召集大家协商不是不到就是蛮横无理,施工现场一片狼藉,雨后大水浸泡楼体,已经施工的楼门,见大家不满就又拆又改,我们给天津市供热办打电话,报警,都说南开大学的事管不了,请问,南开大学是共产党领导的吗?温总理和胡书记一再强调要保护群众的利益,我们赖以生存的房屋岂能任凭无章无法的破坏?学校这些年供热一直很好,为什么还要强行改造?说是天津市的规定,这不是官僚主义吗?暖气不热可以改,大家拥护的为什么还要改?没有人关心教师的切身利益吗?我们对此很气愤,有关领导过问一下,老百姓的事不算事,但老百姓出了事就是大事。

    住户

回复部门:市住建委   回复时间:2011-09-28 14:48   是否超时:否

韩静霖市民:
 
    您好,已就该问题与您电话沟通。关于供热计量改造内容,《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进行单户分环改造时,应当将实施方案报所在地的区、县供热办公室备案。供热设施单户分环改造,应当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因实施单户分环改造给用热户装饰装修造成损坏的,供热单位应当予以修复。因违反施工规范给用热户造成损失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供热单位进行供热设施改造时,用热户应当予以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支持。”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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